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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3人被悬赏!照片、姓名、地址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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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3人被悬赏!照片、姓名、地址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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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港、南安(nánān)发布悬赏公告

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(yǒngchūnxiàn)人民法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(liùtiáo)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(ruògān)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,为维护法律尊严,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,现本院对以下(yǐxià)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(xuánshǎng)公告(gōnggào)。

本院郑重承诺对(duì)提供财产线索(xiànsuǒ)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
被执行人(bèizhíxíngrén):陈秀银(chénxiùyín),女,1985年8月5日出生,汉族,公民身份号码(hàomǎ)35052519850805****,住福建省永春县岵山镇塘龙路132号。

涉案标的: 153141.11元及利息(lìxī);

悬赏金额(jīné): 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%;

领取条件: 提供本院尚未(shàngwèi)掌握且真实有效的(de)被执行人财产(cáichǎn)线索,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,举报的财产必须(bìxū)具有可执行性,能够变现;若举报线索有相同(xiāngtóng)的,以最先举报的为准;联合举报的,由联名举报人均分;举报时间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。本公告发布后,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,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;

举报时间: 工作日(gōngzuòrì)8:00-17:30;

特别提示: 严禁使用不正当(zhèngdāng)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
联 系 人:卢法官(fǎguān);

联系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(táo)城镇湖滨路105号;
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595-23860007。

2025年(nián)6月28日

来源:泉港法院(fǎyuàn)、永春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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